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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分班第四十八期

FAQ

A.每年招生兩次,分別為4~6月報名的秋季(入學)班及10~12月報名的春季(入學)班
※線上報名除繳交報名費外,需完成學歷(力)證明證件繳交後方完成報名。
※學歷(力)證明證件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者,逾期不受理,無法參加筆試。

A.凡具學士(含)以上之學位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者或經認定合於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者,且目前未就讀各校法律系所者。
※繳驗國外學位畢業證書者,畢業證書除附上中文姓名外,均須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或國內公證人之認證之中文譯本。或提供經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

A.依教育部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規定,原則上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法律學分班:
(1)三專生須畢業二年以上
(2)二專或五專生須畢業三年以上
(3)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4)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因故未能畢業,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644
如有更嚴格的條件,如工作年資計算等,以招生簡章所列為準。

A.筆試測驗(50%)
學經歷審核(50%)
※依筆試及學經歷審核合計之成績高低決定;筆試科目成績零分或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除不可抗力之自然災害(如颱風)外,不論任何理由,均不得要求筆試時間提前或延後。

A.日期:週日13:30~15:10(請參閱該期招生簡章)
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羅斯福路與基隆路口)
※若有異動另行通知

A.
■本筆試一律採線上列印准考證。

■線上報名欄位請詳填日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地址。
1.日間連絡電話/行動電話務必為週一至週五09:00~17:00間可聯絡之電話號碼。
2.請務必提供可收信之有效電子郵件信箱,如因無法聯絡致遭退件或失去報名資格者,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請提供有效之通訊地址,以利本學院寄發放榜通知等相關資料。如因資料輸入有誤,造成權益損失,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效期內之駕照/護照)正本、2B黑色鉛筆、橡皮擦等,依考試通知所列之地點與時間,準時到場應試。

■若有行動不便者,筆試須特別安排座位之考生,請事先來電告知本學院。

■試場相關規定,請詳閱「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推廣教育班筆試場規則」

A.1.一律採線上報名。請到本學院網站https://www.ntuspecs.ntu.edu.tw/進入首頁「學分班程」→「法律」《法律學分班》,點選【我要報名】,依線上操作步驟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後進入<繳費方式>,請自行選擇[ATM轉帳]或[信用卡繳費]。並請於繳費後盡速繳交學歷(力)證明,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完成繳費後請妥善保存繳費憑據。

※志願別:請務必點選欲就讀之班別志願──請依線上報名步驟填寫資料,並在進入「學經歷」頁面時,務必依您欲就讀的上課班別點選第一及第二志願,只能修讀其一班別者,僅需點選第一志願。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志願別,錄取後不得轉班及跨班上課。

2.報名截止前,繳交學士學位以上學力證明資料才視為完成報名。

3.線上學經歷審核相關資料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填妥完成,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截止日後下架。

4.線上報名欄位請詳填日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地址。

A.法律學分班有「週末班」及「平日夜間班」兩種上課時間班別,報名時請依志願填選報名。

《週末班》每週六9:10~16:20
《平日夜間班》每週二及四19:00~21:45

※請依您欲就讀的時段填寫班別志願,本學院將依您的志願及甄審總分高低排序後分班。
※錄取後不得轉班及跨班補課。

A.第一志願已為正取者,第二志願不論正取或備取,一律逕行刪除,不予保留。且必須於註冊繳費日期內繳交第一志願班別學費,否則視為棄權。

第二志願為正取且第一志願為備取時,一律逕行刪除您備取的志願。且必須於註冊繳費日期內繳交正取班別學費,否則視為棄權。

第一、二志願皆為備取狀態,請靜候通知(以電話通知),俟通知某班別為正取時,再行繳交學費。備取者可遞補為正取之通知期是在正取生註冊繳費結束後兩天內,若備取者在上述期間未接到通知,表示並未遞補上。

A.除須完成線上報名步驟填寫相關資訊之外,另請於繳費後盡速將學力證明掃描電子檔E-mail寄至 yuyeahhwan@ntu.edu.tw (分機208黃先生收) 或 傳真02-23691236至本學院,或郵寄至106032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法律學分班收

A.如需詳盡了解本班程之規畫及課程內容,本學院有辦理免費課程說明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介紹課程規畫及授課內容,歡迎您蒞臨參加。

A.《第一學期必修課》民法、刑法
《第二學期必修課》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第三學期必修課》行政法、商事法
《第二、三學期選修課》勞動法、智慧財產權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遠距教學)、民法身分法
結業條件為取得所有必修課學分6門(18學分)+選修課學分1門(3學分),共計21學分

A.‧課程期間:共計3學期(計一年半;寒暑假不上課),每學期安排2門必修課。

‧必修及選修課程每一科目3學分,完成必修課程6門課+選修課程1門(3學分)課且成績合格者,即可結業,由本學院核發推廣教育結業證明書及成績單。

‧錄取後學員編班由本學院決定,必修課程須依安排的課程依學期順序上課,不可轉班,且不能跨班補課。

‧未結業學員,即未完成結業規定之21學分(必修6門課18學分+1門選修課3學分)者,不得僅修習「選修課」。

A.修得21學分(必修6門課18學分+1門選修課3學分)者,由本學院發給「法律學分班」推廣教育結業證明書及學分成績證明。本班為學士學分班,僅授予學分,不授予學位證書;另依教育部規定:推廣教育學分班均不授予學位。

A.本班程之學分與國內外各大學相關學分之抵免,依各校之規定辦理。 臺灣大學各科系相關課程之學分無法抵免。

A.新生第一學期除重病外(須持健保局特約醫院出具之證明),不得任意休學或延期。

A.可以,惟依規定,請假或缺課超過各科上課次(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學期成績逕以零分計算且不得核發推廣教育結業證書。

A.
【報名費】
原價1200元
*提早完成報名並繳費另有優惠,請參閱簡章

【學費(學分費)及雜費】
學費(學分費)/每學期為2門必修課,每門課3學分,2門課共6學分;每學分費為NT$5000,合計每學期學費(學分費)為NT$30000。

雜費/每學期為NT$3500。
學費(學分費)及雜費不含書籍費,於放榜錄取後再繳交。

每學期學雜費合計:
每學分費5000元×每門課3學分×每學期修2門課=30000元
每學期雜費3500元
30000元+3500元=33500元

A.學費不包含書籍費,除課程中本學院所提供之講義資料外,其他書籍須自行付費購買。

A.目前可利用信用卡刷卡或ATM轉帳繳款,亦可至本學院現場繳費。
※提醒您,報名系統之〈收據抬頭〉經開立收據即無法變更。

A.報名費經繳交後,一律不予退費。請詳閱招生簡章資格,再報名繳費。

A.
1.退費申請書(請電洽本學院索取)
2.收據正本(學員聯),以上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受理。
本學院退費係以匯款方式辦理,受款人依開立之收據抬頭為準。若需更改受款人,須將相關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妥並蓋公司大小章連同收據、申請書一併繳交始得辦理。
辦理退費的資料可親交至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辦公室或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每學期得於課程三分之一時數前辦理退費,逾期不得辦理任何費用處理。
※考試通過經錄取註冊後,第一學期辦理退費視同退學;需重新參加考試經錄取才能再次修讀。

A.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位於臺大第二校門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或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惟上課教室係機動調整,如有調動將提前通知。

A.地址:106032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位於羅斯福路與基隆路交界)

【捷運】
《新店線》[公館站]2號「銘傳國小」出口左轉,沿羅斯福路步行至基隆路口即達本學院。
《文湖線》[六張犁站](往公館、永和方向)轉乘1、207、672、650、基隆客運板基線至基隆路羅斯福路口「公館站」至本學院。
*捷運站皆設有Ubike站點,可租借Ubike騎乘至教室建物附近還車。

【公車】
《公館[向東]》1、254、275、707、673、綠11、棕12、棕22、小30、通勤13、基隆路幹線、南軟通勤雙和線、907、907通勤、1551、1665
《公館[向西]》1、207、275、672、672區、673、688、707、綠11、棕12、棕22、小30、907、907通勤、1551、5350、9001
《捷運公館站[向北]》1、0南、52、109、207、208、208區、236區、251、251區、252、253、278、278區、280、280直、284、505、530、606、643、644、648、660、668、671、672、672區、673、675、676、688、849、907、907通勤、綠11、棕11、棕12、棕22、藍28、松江新生幹線、復興幹線、羅斯福路幹線、景美-榮總(快)
《捷運公館站[向東]》208、208、208區、254、254區、280、280直、311、311區、668、675、895
《捷運公館站[向南]》1、0南、52、109、236區、251、251區、252、253、278、278區、284、505、530、606、643、644、648、660、671、673、676、849、907、907通勤、綠11、綠13、棕11、棕12、棕22、藍28、1728
《捷運公館站[向西]》懷恩專車S31
《水源市場[向西]》1550、1728
《水源市場[向東]》208、208區、208直、311、311區、895
*最新站牌與路線資訊,請查大臺北公車https://ebus.gov.taipei/

【開車】
《國道1號》由圓山交流道出口下,接台北市建國南北高架道路,下辛亥路往木柵方向行駛,於辛亥路二段與基隆路口右轉,沿基隆路直走至羅斯福路口。
《國道3號》接台北聯絡道,於辛亥路三段與基隆路口左轉,沿基隆路直走至羅斯福路口。

【計程車】
羅斯福路與基隆路交叉口

A.地址:106319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位於臺大第二校門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

【捷運】
《新店線》[公館站]3號出口,沿著羅斯福路步行進入臺大校園,循「椰林大道」直行,左轉「小椰林道」,右轉「水杉道」,左轉「楓香道」直走,右轉社會科學院後方道路直走到底,左轉後前行約50公尺,右側為霖澤館,通過霖澤館川堂行經弄春池即到達萬才館。路程約1.5公里,步行約30分鐘。
《文湖線》[科技大樓站]出口左轉,沿著復興南路步行至辛亥路交叉口,過馬路即可抵達臺大復興南路第二校門,左側大樓為霖澤館再向前步行約200公尺約3分鐘到達萬才館。總路程約800公尺,步行約13分鐘。
*捷運站皆設有Ubike站點,可租借Ubike騎乘至教室建物附近還車。

【公車】
《大安運動中心[向北]》237、295、295副、298、949、紅57、1550B、1550C
《臺大國青大樓[向南]》237、295、295副、298、949、1068、1550A
《和平高中站[向北]》1、254、275、294、611、707、通勤11、通勤12、通勤13、基隆路幹線、南軟通勤雙和線、905、905副、906、909、913、935、1551
《和平高中站[向南]》1、207、275、294、611、672、688、707、紅57、通勤13、基隆路幹線、南軟通勤雙和線、905、905副、906、909、913、935、1551
《自來水處(基隆)》1、207、275、295副、672、672區、673、688、707、棕12、棕22、通勤13、基隆路幹線、南軟通勤雙和線、905、905區、906、907、907通勤、909、913、935、1550
《自來水處(辛亥)[向西]》237、294、295、298、611、673、棕12、棕22、907、907通勤、949、1068、1550B、1550C
《自來水處(辛亥)[向東]》237、294、295、295副、298、611、673、綠11、棕12、棕22、907、907通勤、949、1068、1550A
*最新站牌與路線資訊,請查大臺北公車https://ebus.gov.taipei/

【開車】
《國道1號》由建國高架辛亥路匝道(木柵/景美)出口下,直行至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右轉即進入臺大復興南路第二校門。
《國道3號》由20.8公里木柵交流道下往台北方向,繞至國三甲線至平面道路即為辛亥路三段直行,直至過大安運動中心後靠右駛出中間車道直行,右轉進入復興南路二段,至復興南路 與和平東路二段左迴轉,直走到底即抵達臺大復興南路第二校門。

【計程車】
臺大復興南路第二校門,計程車可進入校園。

*辛亥路臺大社科學院新停車場**位於霖澤館對面,社會科學院地下室B1及B2,進入方式:
1.由復興南路往南穿過辛亥路進入臺大北門,再右轉進入停車場。
2.由辛亥路往東行駛,在復興南路口右轉進入台大北門,50 公尺後再右轉進入停車場。

A.
《臺大進修推廣學院》
【羅斯福路公館停車場】
公館停車場(面向本學院大樓左側)

《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
【辛亥路臺大社科學院新停車場】

(1)停車費原價每小時60元,費用如有變動不另告知。
(2)學員每學期開學前預先提出優惠申請,車牌辨識開通後可享半價優惠。

A.大部份老師都會提供講義,講義均由本學院準備,學員毋需付費。
但如老師有建議教科書或參考書籍,學員可自行付費購買。

A.所有課程均不得旁聽。

需詳盡了解本班程之規畫及課程內容,本學院有辦理免費課程說明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介紹課程規畫及授課內容,歡迎您蒞臨參加。

A.有關應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資格所需修習之法律科目與學分數,請上考試院考選部網站查詢:https://wwwc.moex.gov.tw/main/home/wfrmHome.aspx (請選取「應考人專區」後再選取「考試資格查詢」)或致電(02) 2236-9188考選部洽詢。

A.憑學員證可辦理本校圖書館借書證(條碼式),使用本校綜合體育館的運動設施(須付費),及台大校內或周邊特約餐廳之折扣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