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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分班

A.1.退費申請書(請電洽本學院索取)
2.收據正本(學員聯),以上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受理。
本學院退費可選擇轉帳或以支票開立,(支票)受款人依當時學費收據抬頭為主,若需更改(支票)受款人,須將相關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妥並蓋公司大小章連同收據、申請書一併繳交始得辦理。
辦理退費的資料可親交至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辦公室或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學員退費及延期就讀辦法
http://www.ntuspecs.ntu.edu.tw/ntu/upload/refund_extension.pdf

A.《法律學分班》諮詢專線:02-23620502分機220 翁君豪先生

A.憑學員證可辦理本校圖書館借書證(條碼式),使用本校綜合體育館的運動設施(須付費),及台大校內或周邊特約餐廳之折扣優惠。

A.有關應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資格所需修習之法律科目與學分數,請上考試院網站: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其他法規查詢」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或電(02)2236-9188考選部查詢。

A.所有課程均不得旁聽。

需詳盡了解本班程之規畫及課程內容,本學院有辦理免費課程說明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介紹課程規畫及授課內容,現場將有服務專員為您解說,歡迎您蒞臨參加。

A.大部份老師都會提供講義,講義均由本學院準備,學員毋需付費。
但如老師有建議教科書或參考書籍,學員可自行付費購買。

A.《臺大進修推廣學院》
【羅斯福路公館停車場】
公館停車場(位置為面對本學院大樓的左側),每小時停車費40元。本學院學員提出證明(學員證或本學院蓋戳章後的停車票卡),即可享有停車半價優惠。

《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
【辛亥路臺大社科學院新停車場】
(1)停車費原價每小時40元,學員優惠價每小時20元。
(2)付款方式:學員僅能以現金支付。
(3)學員優惠價辦理方式:
■僅現金支付:離場前出示「票卡」與「學員證」,以現金支付。
■出示票卡於本學院萬才館值班櫃檯蓋戳章後,以現金支付。

A.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位於臺大第二校門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或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惟上課教室係機動調整,如有調動將提前通知。

A.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A.報名費經繳交後一律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