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學士學位(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碩士學位者需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博士學位者需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服役年資可計入工作年資。
只要已累積符合報名資格之工作年資,目前非在職者亦可報名。
直接加總考生提供之年資證明所載的工作起迄日期。
※報名時在職者之工作年資可計算到報名結止日。
※工作日期若重疊,不重複採計。
 兵役可併入工作年資計算,需提供退伍令等文件影本佐證。
專科畢業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同等學力報名:
1.以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名者,需離校三年以上。
2.以三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名者,需離校二年以上。
只有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所任列任一資格,才可申請參加本次招生。
可以,但所持國外學歷需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錄取後需於新生註冊前完成學歷驗證程序。因手續較繁複,建議盡量以國內學校學歷報名。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需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中規定;以港澳地區學歷報名需符合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中規定;以大陸學歷報名者需符合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中規定。
可以,但需分別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或《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之相關規定。若經錄取,其學籍身份以一般生認定,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規定辦理。
1.工作年資證明需載有服務起迄日期,如勞保投保紀錄、在職證明、離職證明、公家機關銓敘證明與退伍令影本等。
2.考生可向現職或過去任職的公司申請相關證明,若有多筆工作經驗,建議直接向勞保局申請勞保歷年加保記錄,申請方式為:
a.向各地勞保局申請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或受託人應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有相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b. 以"自然人憑證"網路查詢及列印勞保記錄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 → 登 入自然人憑證 → 點選左上角「查詢作業」後
‧ 點選「投保年資查詢」→ 「勞工保險年資」,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可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如:學士學位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 點選「勞工退休金專戶資料」查詢個人歷年加退保記錄,可確認服務單位及投保時間。
建議:如果以”自然人憑證”申請證明時,請同時檢附”勞工保險年資表”及”歷年加 退保記錄表”,以利審查作業。
報名時只需要繳交畢業證書影本,若錄取後才需要在新生註冊時繳驗正本。
是的,推薦信二封為必繳。 考生如提供推薦信,其格式與內容不限,請隨報名資料一併寄出,不需由推薦人另外寄送。
因招生日程緊湊,本校歉難逐一通知審查結果與缺件情況,請考生自行於寄送報名資料後5個工作天,自行至本校「報名網站」查詢審核進度
本學程畢業條件為修滿36學分,並需撰寫碩士論文。應修科目包含6門必修課、6門選修課。
修業年限:2年
※兩年內(6學期)須修得36學分課程,另須撰寫論文,即可取得碩士學位。
※未在修業年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最高以2年為限。
若照學校安排的課表修課且沒有休學,多數學生會在2年內修畢應修學分,第五學期結束前須選定指導教授撰寫碩士論文。
1.全額學雜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90,000元。
a.本學程學生在前6學期無論所修學分數之多寡,均需繳交該學期全額學雜費(不用另外支付學分費)。學生畢業前需繳足6學期的全額學雜費。
b.自第7學期起,學雜費繳交標準為學雜費基數加學分費。學雜費基數目前為每學期新台幣12,720元,學分費為每一學分新台幣10,000元。
2.收費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收取當學期學雜費。
一學年有三個學期:
1.暑期(即夏季,6月至9月)
2.上學期(即秋季,10月至隔年1月)
3.下學期(即春季,2月至5月)。
上課地點:

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88號。查看地圖)及臺灣大學校總區進修推廣學院(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上課時間: 周六或周日全天上課。
※如有異動以實際公告為準。
畢業均授予臺灣大學生物科技管理碩士學位(PMBM),為教育部核可之正式學位。
教師以中文授課,教材則以中文為主、英文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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