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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經營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FAQ

A.1.學生背景更多元(EMBA工作年資須10年以上, PMBA為3年以上)
2.PMBA更強調實務應用導向(課程與論文)
3.上課地點: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及臺灣大學校總區進修推廣學院
4.都是一年3學期,PMBA希望修業年限不要太長,目標2年修完
5.台大進修推廣學院針對PMBA學生設有網路預修課
6.PMBA抵免的課程可免費在台大進修推廣學院管理碩士學分班修習其他課程

A.PMBA設立目的在培養學生成為傑出企業領導人。課程的內容與進行方式都依此目的而設計,符合全球一流管理學院之課程架構,並由臺大管理學院教授組成教授團隊。因此臺大PMBA歡迎有志成為傑出企業領導人之企業主、企業主管及具發展潛力的在職菁英報讀。
EMS由臺灣大學工學院工業工程研究所設立,課程設計著重產業工程與運籌,強調理性、邏輯思維的培育。課程鼓勵學生分析思考,將理論與實務結合,增進工作效能。

A.MBA的招生對象以全職學生為主,上課時間為平常日,學生絕大多數無工作經驗,課程規劃較偏向理論與學術性質,課程進行中較無法因學生產業背景與工作經歷不同,而產生多元思考與討論,學生們之學習經驗較淺且與實務距離較遠。臺大PMBA則為針對在職人士所規劃之學位學程,上課時間以週六或週日為主,學生產業背景與工作經歷多元,因此學生之學習可將理論與實務結合緊密,學習經驗將是豐富而務實。

A.學士學位(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資格)者需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碩士學位者需具有2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博士學位者需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服役年資可計入工作年資。

A.只要已累積符合報名資格之工作年資,目前非在職者亦可報名。

A.直接加總考生提供之年資證明所載的工作起迄日期。
※報名時在職者之工作年資可計算到報名結止日。
※工作日期若重疊,不重複採計。

A.兵役可併入工作年資計算,需提供退伍令等文件影本佐證。

A.專科畢業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同等學力報名:
1.以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名,需離校三年以上。
2.以三年制專科學校學歷報名,需離校兩年以上。

A.只有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所任列任一資格,才可申請參加本次招生。

A.可以,但所持國外學歷需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錄取後需於新生註冊前完成學歷驗證程序。因手續較繁複,建議盡量以國內學校學歷報名。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需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中規定;以港澳地區學歷報名需符合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中規定;以大陸學歷報名者需符合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中規定。

A.可以,但需分別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或《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之相關規定。若經錄取,其學籍身份以一般生認定,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僑生、港澳生、外籍學生、大陸地區學生除已取得居留證外,其餘不得報考本項招生考試。報考而獲錄取者,其入學後之學籍身分以一般生認定,入學就讀之簽證及居留相關事項請於報名前向有關單位查詢。註冊後如因居留問題無法就讀,由考生自行負責。若經錄取,其學籍身份以一般生認定,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A.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規定辦理。
僑生、港澳生、外籍學生、大陸地區學生除已取得居留證外,其餘不得報考本項招生考試。報考而獲錄取者,其入學後之學籍身分以一般生認定,入學就讀之簽證及居留相關事項請於報名前向有關單位查詢。註冊後如因居留問題無法就讀,由考生自行負責。若經錄取,其學籍身份以一般生認定,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

A.PMBA設立目的在培養同學成為傑出企業領導人。課程的內容以及進行方式都依此目的而設計,因此歡迎有志成為傑出企業領導人之企業主,企業主管及具發展潛力的在職菁英報讀。

A.管理課程沒有深淺問題,只有體會不同的問題。管理經驗不同者,在同一課程會有不同的體會與收穫。學生具備多元產業與資歷背景,會豐富所有學習者的學習經驗與體會。臺大PMBA歡迎任何產業別及科系別之企業主,企業主管及具發展潛力的在職菁英報讀。

A.1.工作年資證明需載有服務起迄日期,如勞保投保紀錄、在職證明、離職證明、公家機關銓敘證明與退伍令影本等。
2.考生可向現職或過去任職的公司申請相關證明,若有多筆工作經驗,建議直接向勞保局申請勞保歷年加保記錄,申請方式為:
a.向各地勞保局申請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或受託人應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有相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b. 以"自然人憑證"網路查詢及列印勞保記錄勞保局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 → 登 入自然人憑證 → 點選左上角「查詢作業」後
‧ 點選「投保年資查詢」→ 「勞工保險年資」,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可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如:學士學位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 點選「勞工退休金專戶資料」查詢個人歷年加退保記錄,可確認服務單位及投保時間。
建議:如果以”自然人憑證”申請證明時,請同時檢附”勞工保險年資表”及”歷年加 退保記錄表”,以利審查作業。

A.報名時只需要繳交畢業證書影本,若錄取後才需要在新生註冊時繳驗正本。

A.113年度起,推薦函為非必繳項目。考生如提供推薦函,其格式與內容不拘,考生或推薦人皆可上傳至報名系統。

A.因招生日程緊湊,本校歉難逐一通知審查結果與缺件情況,請考生自行於寄送報名資料後5個工作天,自行至本校「報名網站」查詢審核進度。

A.除基礎預修課程外,另應修習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每門課程為3學分,共計應修得36學分,且另須撰寫論文。畢業授予事業經營碩士學位。 (必/選修等課程應修課程數依各學程規定辦理)。

A.修業年限:2年
※兩年內(6學期)須修得36學分課程,另須撰寫論文,即可取得碩士學位。
※未在修業年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最高以2年為限。
若照學校安排的課表修課且沒有休學,多數學生會在2年內修畢應修學分,第五學期結束前須選定指導教授撰寫碩士論文。

A.1.全額學雜費標準為每學期新台幣99,000元。
a.本學程學生在前6學期無論所修學分數之多寡,均需繳交該學期全額學雜費(不用另外支付學分費)。學生畢業前需繳足6學期的全額學雜費。
b.自第7學期起,學雜費繳交標準為學雜費基數加學分費。學雜費基數目前為每學期新台幣12,720元,學分費為每一學分新台幣10,000元。
2.收費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收取當學期學雜費。

A.一學年有三個學期:
1.暑期(即夏季,7月至9月)
2.上學期(即秋季,10月至隔年1月)
3.下學期(即春季,2月至6月)

A.上課地點:

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88號)及臺灣大學校總區進修推廣學院(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主要上課地點:臺灣大學竹北校區,必要時得調整到台北校總區上課。
上課時間: 周六或周日全天上課。

※如有異動以實際公告為準。

A.畢業均授予臺灣大學事業經營碩士學位(PMBA),為教育部核可之正式學位。

A.教師以中文授課,教材則以中文為主、英文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