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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分班第四十四期

FAQ

A.每年招生兩次,分別為4~6月報名的秋季(入學)班及10~12月報名的春季(入學)班
※線上報名除繳交報名費外,需完成傳真學歷證件後方完成報名。
※學歷證件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者,逾期不受理,並視同無法參加筆試。

A.凡具學士(含)以上之學位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者或經認定合於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者,且目前未就讀各校法律系所者。
※繳驗國外學位畢業證書者,畢業證書除附上中文姓名外,均須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或國內公證人之認證之中文譯本。或提供經當地國合法公證人證明與正本完全一致並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

A.依教育部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原則上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法律學分班:
(1)三專生須畢業二年以上
(2)二專或五專生須畢業三年以上
(3)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未修習,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書書或成績單者。
(4)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書或成績單者。
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2
如有更嚴格的條件,如工作年資計算等,以招生簡章所列為準。

A.筆試測驗(50%)
學經歷審核(50%)
※依筆試及學經歷審核合計之成績高低決定;筆試科目成績零分或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除不可抗力之自然災害(如颱風)外,不論任何理由,均不得要求筆試時間提前或延後。

A.日期:週日13:30~15:10(請參閱該期招生簡章)
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羅斯福路與基隆路口)
※若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A.
■本筆試一律採線上列印准考證。

■線上報名欄位請詳填日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地址。
1.日間連絡電話/行動電話務必為週一至週五09:00~17:00間可聯絡之電話號碼。
2.請務必提供可收信之有效電子郵件信箱,如因無法聯絡致遭退件或失去報名資格者,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請提供有效之通訊地址,以利本學院寄發放榜通知等相關資料。如因資料輸入有誤,造成權益損失,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效期內之駕照/護照)正本、2B黑色鉛筆、橡皮擦等,依考試通知所列之地點與時間,準時到場應試。

■若有行動不便者,筆試須特別安排座位之考生,請事先來電告知本學院。

■試場相關規定,請詳閱「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推廣教育班筆試場規則」

A.1.一律採線上報名。請到本學院網站https://www.ntuspecs.ntu.edu.tw/specs/tc/進入首頁「學分班程」→「法律」《法律學分班》,點選【我要報名】,再依線上操作步驟完成報名程序後,,再按下【列印繳費單】按鈕,繳費單列印後,請依繳費單上說明完成ATM轉帳。並請於繳費後三天內將學歷證明傳真(02-23691236)至本學院,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完成繳費後請妥善保存繳費憑據。

※志願別:請務必點選欲就讀之班別志願──請依線上報名步驟填寫資料,並在進入「學經歷」頁面時,務必依您欲就讀的上課班別點選第一及第二志願,只能修讀其一班別者,僅需點選第一志願。

※筆試測驗後不得更換志願別。

2.報名截止前,傳真(02-23691236)學士學位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方完成報名。

3.線上學經歷審核相關資料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填妥完成,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截止日後下架。

4.線上報名欄位請詳填日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地址。
《法律學分班》諮詢專線:02-23620502分機220 翁君豪先生 chweng@ntu.edu.tw

A.法律學分班有「週末班」及「平日夜間班」兩種上課時間班別,報名時請依志願填選報名。

《週末班》每週六9:10~16:20
《平日夜間班》每週二及四19:00~21:45

※請依您欲就讀的時段填寫班別志願,本學院將依您的志願及甄審總分高低排序後分班。
※錄取後不得轉班及跨班補課。

A.第一志願已為正取者,第二志願不論正取或備取,一律逕行刪除,不予保留。且必須於註冊繳費日期內繳交第一志願班別學費,否則視為棄權。

第二志願為正取且第一志願為備取時,一律逕行刪除您備取的志願。且必須於註冊繳費日期內繳交正取班別學費,否則視為棄權。

第一、二志願皆為備取狀態,請靜候通知(以電話通知),俟通知某班別為正取時,再行繳交學費。備取者可遞補為正取之通知期是在正取生註冊繳費結束後三天內,若備取者在上述期間未接到通知,表示並未遞補上。

A.除須完成線上報名步驟填寫相關資訊之外,另請於繳費後三天內將學歷證明傳真(02-23691236)至本學院。

A.如需詳盡了解本班程之規畫及課程內容,本學院有辦理免費課程說明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介紹課程規畫及授課內容,現場將有服務專員為您解說,歡迎您蒞臨參加。
或電洽本學院課務承辦人。

A.《第一學期必修課》民法、刑法
《第二學期必修課》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
《第三學期必修課》行政法、商事法
《第二、三學期選修課》勞動法、智慧財產權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遠距教學)、民法親屬繼承篇
結業條件為取得所有必修課學分(6門)+選修課學分(1門)

A.‧課程期間:共計3學期(計一年半;寒暑假不上課),每學期安排2門必修課。

‧必修及選修課程每一科目3學分,完成必修課程6門課+選修課程任1門課且成績合格者,即可結業,由本學院核發推廣教育證明書及成績單。

‧錄取後學員編班由本學院決定,必修課程須依安排的課程依學期順序上課,不可轉班,且不能跨班補課。

‧未結業學員,不得僅修習「選修課」。

A.修得21學分(必修6門課+任1選修課)者,由本學院發給「法律學分班」推廣教育證明書及學分成績證明。本班為學分班,僅授予學分,不授予學位證書;另依教育部規定:推廣教育學分班均不授予學位。

A.本班程之學分與國內外各大學相關學分之抵免,依各校之規定辦理。 臺灣大學各科系相關課程之學分無法抵免。

A.新生第一學期除重病外(須持健保局特約醫院出具之證明),不得任意休學或延期。

A.可以,惟請依學員手冊上規定,不得超過規定請假次(時)數:學分班不得超過該科上課次(時)數三分之一以上;非學分不得超過全期上課次(時)數五分之一以上,否則學期成績將逕以零分計算且不得核發推廣教育證書。
各班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A.報名費原價1200元(提早完成報名並繳費另有優惠,請參閱簡章)

學費(學分費)及雜費:
學費(學分費)/每學期為2門必修課,每門課3學分,2門課共6學分;每學分費為NT$5000,合計每學期學費(學分費)為NT$30000。

雜費/每學期為NT$3500。
學費(學分費)及雜費於不含書籍費,放榜錄取後再繳。

每學期學雜費合計:
每學分費5000元×每門課3學分×每學期修2門課=30000元
每學期雜費3500元
30000元+3500元=33500元

A.學費不包含書籍費,除課程中本學院所提供之講義資料外,其他書籍須自行付費購買。

A.目前可利用信用卡刷卡或ATM轉帳繳款,亦可至本學院現場繳費。
※提醒您,報名系統之〈收據抬頭〉經開立收據即無法變更。

A.1.退費申請書(請電洽本學院索取)
2.收據正本(學員聯),以上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受理。
本學院退費可選擇轉帳或以支票開立,(支票)受款人依當時學費收據抬頭為主,若需更改(支票)受款人,須將相關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妥並蓋公司大小章連同收據、申請書一併繳交始得辦理。
辦理退費的資料可親交至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辦公室或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A.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位於臺大第二校門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或國立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惟上課教室係機動調整,如有調動將提前通知。

A.地址:1067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羅斯福路與基隆路口)

《搭乘捷運》
‧搭乘捷運新店線:由公館站2號「銘傳國小」出口左轉,沿羅斯福路步行至基隆路口即達本學院。
‧搭乘捷運木柵線:於捷運六張犁站(往公館、永和方向)轉乘1、207、672、650、基隆客運板基線至基隆路羅斯福路口「公館站」至本學院。

《搭乘台北聯營公車》
‧搭乘聯營1、207、254、275、275副線、275區間車、650、672、673、907、綠11、棕12、敦化幹線。

《搭乘國道、省道客運》
‧福和客運(板橋-基隆)、(台北-基隆)、(新店-基隆)、(德霖技術學院-基隆)。
‧基隆客運(板橋-基隆)。
‧指南客運、中壢客運(桃園-台北市政府),經新店、公館、六張犁 。
‧台中客運、大有巴士(台中-台北),經龍潭、新店、六張犁、捷運市府站、松山車站。
‧國光客運、台聯客運、中壢客運(中壢-台北)經中永和、公館、六張犁、捷運市府站。
‧亞聯客運(新竹-台北),經工研院、清大、交大、竹科、龍潭、新店、捷運景美、捷運萬隆、捷運公館、新生南路、仁愛路、台北市政府。
‧豪泰客運(竹北-台北),經新竹縣政府、新竹稅捐處、一高竹北交流道站、二高竹林交流道站、新店、捷運景美、捷運萬隆、捷運公館、新生南路、捷運科技大樓、捷運大安、捷運忠孝復興、捷運忠孝敦化、捷運國父紀念館、捷運市府站。
《開車》
‧由中山高速公路下圓山交流道,接台北市建國南北高架道路,下辛亥路往木柵方向行駛,於辛亥路二段與基隆路口右轉,沿基隆路直走至羅斯福路口至本學院。
‧由北二高接台北聯絡道,於辛亥路三段與基隆路口左轉,沿基隆路直走至羅斯福路口至本學院。

《計程車》
‧羅斯福路與基隆路交叉口。

A.地址: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位於臺大第二校門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

《搭乘捷運》
‧搭乘新店線:至公館站,步行約15~20分鐘到萬才館/霖澤館。
‧搭乘文湖線:至科技大樓站,步行約10~15分鐘到萬才館/霖澤館。

《搭乘台北聯營公車》
‧大安運動中心站(如地圖圖示M):聯營237、295
‧國際青年活動中心(如地圖圖示N):298
‧和平高中站(基隆路,如地圖圖示P):1、294、295、298、611、650、905、906、909、南軟專車、254
‧和平高中站(基隆路,如地圖圖示Q):1、294、295、298、611、650、905、906、909、南軟專車、207、672、敦化幹線
‧自來水廠/處(如地圖圖示R):237、294、295、298、611、650、905、906、907、909、棕12、綠11、672‧自來水廠/處(如地圖圖示S):237、294、295、298、611、650、905、906、907、909、棕12、254

《開車》
‧北二高
(1)北二高─深坑交流道─北二高支線(進入平面後即辛亥路)─(迴轉)復興南路大門-尋找路邊
停車格;或北二高─深坑交流道─北二高支線(進入平面後即辛亥路)─停放大安運動中心
(2)北二高─深坑交流道─北二高支線(進入平面後即辛亥路)─(迴轉)穿越新生南路後,可停放臺大綜合體育館停車場
(3)北二高─安坑交流道─環河快速道路─福和橋公館─停放臺大公館停車場

‧北一高(中山高速公路)
(1)北一高─圓山交流道─建國南北路─(左轉)辛亥路─尋找路邊停車格
(2)北一高─泰山收費站─(十八標)快速道─(右轉)環河快速道路─師大路─辛亥路─穿越新生南路後,停放臺大綜合體育館停車場
(3)北一高─泰山收費站─(十八標)快速道─(右轉)環河快速道路─福和橋公館─停放臺大公館停車場

《計程車》
‧臺大復興南路第二校門,計程車可進入校園。

A.《臺大進修推廣學院》
【羅斯福路公館停車場】
公館停車場(位置為面對本學院大樓的左側),每小時停車費40元。本學院學員提出證明(學員證或本學院蓋戳章後的停車票卡),即可享有停車半價優惠。

《法律學院萬才館/霖澤館》
【辛亥路臺大社科學院新停車場】
(1)停車費原價每小時40元,學員優惠價每小時20元。
(2)付款方式:學員僅能以現金支付。
(3)學員優惠價辦理方式:
■僅現金支付:離場前出示「票卡」與「學員證」,以現金支付。
■出示票卡於本學院萬才館值班櫃檯蓋戳章後,以現金支付。

A.大部份老師都會提供講義,講義均由本學院準備,學員毋需付費。
但如老師有建議教科書或參考書籍,學員可自行付費購買。

A.所有課程均不得旁聽。

需詳盡了解本班程之規畫及課程內容,本學院有辦理免費課程說明會,邀請台大法律學院教授介紹課程規畫及授課內容,現場將有服務專員為您解說,歡迎您蒞臨參加。

A.有關應考試院主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資格所需修習之法律科目與學分數,請上考試院網站: http://www.exam.gov.tw(請選取「其他法規查詢」後再選取「考選法規輯要」)或電(02)2236-9188考選部查詢。

A.憑學員證可辦理本校圖書館借書證(條碼式),使用本校綜合體育館的運動設施(須付費),及台大校內或周邊特約餐廳之折扣優惠。

A.《法律學分班》諮詢專線:02-23620502分機220 翁君豪先生 chwe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