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退費申請書(請電洽本學院索取)
2.收據正本(學員聯),以上缺一不可,否則不予受理。
本學院退費可選擇轉帳或以支票開立,(支票)受款人依當時學費收據抬頭為主,若需更改(支票)受款人,須將相關切結書及同意書填妥並蓋公司大小章連同收據、申請書一併繳交始得辦理。
辦理退費的資料可親交至本校進修推廣學院辦公室或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學員退費及延期就讀辦法
http://www.ntuspecs.ntu.edu.tw/ntu/upload/refund_extension.pdf